坪滩镇建立“三级调解工作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www.yc.guanganpeace.gov.cn 】 【 2023-11-24 12:44:05 】 【 来源:岳池长安网

  近年来,坪滩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行矛盾纠纷“三级调解工作法”,发挥基层群众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镇、片区、村(社区)三级召开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专题会商会议11场次,组织调解力量200余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90件,调解成功率达98%,实现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第一级村(社区):发挥村(社区)、组的末梢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

  

  坪滩镇充分利用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人员力量,发挥各村(社区)的村(社区)干部、专兼职网格员、“乡贤五老”人员、“一村一警”、法律顾问和组社干部等人员力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发现纠纷苗头,及时组织村(社区)力量进行早介入、早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定期回访,避免当事人之间再起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各村(社区)对排查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录入“随手调”。今年以来,在村(社区)一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56件,占全镇矛盾纠纷化解数量的88%。

  

  第二级(片区):压紧压实片区责任,片区领导牵头组织化解所联系片区的矛盾纠纷。

  

  村(社区)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调解后仍不能化解的,由村(社区)及时向片区领导报告,片区领导根据矛盾纠纷涉及单位,组织相关部门、驻村干部在法律顾问和派出所民警参与下进行调查、调解工作。今年以来,通过片区领导牵头在片区一级化解的矛盾纠纷23件,全镇90%以上的矛盾纠纷能够在片区和村(社区)一级得到圆满化解。

  

  第三级(乡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包案化解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与司法衔接机制。

  

  凡是涉及人数较多、问题较复杂、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需要在乡镇一级集合力量进行化解。针对重大、困难的矛盾纠纷问题,由镇综治中心和社会治理办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结论和化解建议,由片区领导牵头包案化解,镇综治中心、社会治理办、坪滩派出所、坪滩司法所和矛盾纠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组成包案化解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组织当事双方在法律顾问和公安、司法参与下进行联合调解,在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中建立了人员稳控机制,做好人员情绪疏导和政策解释,避免因人员情绪激动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或越级上访情况发生。

  

  今年以来,全镇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够实现在镇域内化解,11件复杂矛盾纠纷通过镇一级专题会商会议和化解工作小组化解处理,实现调解成功率达98%,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岳池县坪滩镇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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