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池县教科体局和岳池县公安局,在岳池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大力实施“护苗工程”,全面推进校园“法治班主任”建设,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米”问题。在岳池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推进校园“法治班主任”建设,实现100%覆盖。
据统计,该县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175所,配备754名“法治班主任”实现100%覆盖。采取“三进”履职方式,进班宣传。协助、指导学校班主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不低于3次进班开展集中宣传,含“开学第一课”“放假前最后一课”,围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及其他专项法律宣传日活动,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重点通过典型案例不定期开展防事故、防欺凌、防诈骗、防侵害、防违法等方面的安全法治教育课。
进群入圈,积极对接班主任进入班级群,了解班级家长、学生动态,协助、指导老师解决学生与学生、家长与家长、学生与家长之间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每月在学生家长群发布各类法律知识和相关案例至少一次,提高网上见警率,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保护意识。指导班主任将班级群中发布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案例及时利用主题班会课向学生宣传。
进家关爱,每月动态摸排班级不良行为学生、留守学生等需重点关注、关爱学生的情况,逐人建立监管工作台帐,对有不良行为和不良倾向的学生协同学校班主任开展家访,摸清家庭情况及现实表现,及时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与社会闲散人员纠缠的学生,及时开展教育敲打,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学生,配合派出所对其家长或监护人开展训诫,对其未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并配合学校对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进行指导。依托班级家长会,每年对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开展法律宣传至少1次,督促其关心关爱子女,防止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伤害。全面搜集任职班级中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对学校能解决的及时协助学校解决,对学校不能解决的报学校法治副校长推动解决。
岳池县教科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推行“法治班主任”是在“法治副校长”创建后,对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在全省率先推进校园“法治班主任”建设。
下一步,岳池县教科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学习宣传,认真把握工作要求;要完善机制制度,建立健全“法治班主任”人员库;做好任职前和任职期间的全员培训;细化评聘考核机制,做好“法治班主任”施行前后的有机衔接。为此,岳池县教科体局将与县公安局深化协作,形成合力,将“法治班主任”队伍打造成为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阳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