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岳池县人民法院“金之和”涉金融案件办理团队正式成立,积极回应金融市场发展的司法需求,推动金融纠纷化解,促进金融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该团队由一名副院长担任承办法官,配备一名助理、一名书记员,统筹开展全县金融案件审判、诉源治理、法律指导等工作,通过类型化数据分析实现“抓前端,治未病”,以专业化集中办案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探索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新思路,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
“一线访”把脉问诊
数据赋能清源头
“金之和”办案团队成立之初,便走访调研了岳池县域内重点金融机构,从源头上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
走访前,“金之和”办案团队梳理了该县各金融机构2023年以来的涉诉涉案情况,包括案件数量、类型、执行情况等,列出了定制式的“预诊”清单。
在各金融机构,“金之和”办案团队一对一“问诊”机构负责人,就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个性化、类型化问题与相关负责人深入沟通交流,同时提出意见建议。
为推进信用卡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违约纠纷,“金之和”办案团队还向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详细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规范信用卡发卡管理。
“通过交流,我行梳理出了存在的风险问题。”岳池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他们将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
此次走访调研,依托司法数据分析“把脉”矛盾纠纷,面对面“问诊”提出问题建议,开出“抓前端、治未病”良方,推动了涉金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截至目前,岳池县涉金融纠纷案件同比下降17.22%。
“三个一”分层立案
前端化解疏堵点
“封某某、谢某某,你们好!你们与原告岳池某银行的案件因你们逾期未还款,现即将进入诉讼程序……”这是岳池县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预立案通知书》。
该案中,被告封某某、谢某某与原告岳池某银行于2018年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借款30万元,逾期未还。岳池某银行将二人诉至岳池县法院。
该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经原告同意,先行预立案并向原告发出《预立案通知书》。原告持该通知书对被告进行了正式诉前催告,迫于《预立案通知书》的压力,封某某、谢某某一次性结清了所有欠款,该案得以快速圆满解决。
“预立案”是涉金融案件“三个一”分层立案机制中的一环。
为了减少金融纠纷增量,“金之和”团队着重在“诉”上做减法,在“调”上做加法,建立了“三个一”分层立案机制(即“预立案+诉前催告”主动履行一批、“行业调解+司法确认”前置分流一批、“团队介入+履行保证”诉前调解一批)。今年4月以来,通过该机制成功分流涉金融纠纷156件,诉前调解案件48件,调解成功率100%。
“一二五”案件速办
定分止争畅渠道
“没想到法院一次性把10个案子办结了,效率太高了。”参加庭审的原告某银行工作人员连连感叹。
6月18日,“金之和”办案团队集中调解了原告岳池县某银行与被告曹某、谭某、刘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0件。
这10起案件中,借款人均与岳池县某银行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了借款额度、还款时间、贷款利率及逾期利率。合同签订后,银行如约发放贷款,但借款人逾期未还,银行催收无果,将数名借款人同时诉至法院。
这10起案件为同一原告,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若是分开审理,不仅增添当事人诉累,也浪费审判资源。进入审理程序后,“金之和”办案团队启动“一二五”案件速办机制,集约调解案件,当事人双方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10个案子当天办结。
“金之和”办案团队一成立,便提出案件速办“一二五”机制,“一”即简易金融案件若是同一原告则集约审理;“二”即全面推行电子送达,立案后两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五”即开庭后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五日内出具判决书以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督促当事人判后自动履行。
该机制运行后,涉金融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明显。截至目前,已集约办理案件279件,案件平均在院时间为33天、同比缩短20天,一审服判息诉率100%。
此外,岳池县人民法院还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法治协同机制,与县内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诉调对接、金融事件协同处置等方面展开深度联动,全面服务保障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张晶 杨璨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