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打击非法捕捞 保护生态环境
执法人员将非法捕捞的渔获放归大自然。
本报讯 近日,岳池县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来到渠江罗渡段,在水草遮蔽处、沿岸隐蔽点逐一搜寻,累计打捞销毁地笼等禁用渔具数十件。当晚,根据长时间的监控和摸排,执法人员在罗渡场镇不远处抓获一名长期从事非法捕捞人员。执法人员现场收缴了一批用于非法捕捞的器具和非法捕获的鱼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岳池县水产站站长粟四海介绍,自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岳池县积极推进禁渔工作,截至目前,渔政人员累计开展巡查1.1万余人次。在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中,岳池县农业、公安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构建起“水上打、岸上查、路上堵”的全链条防线,全方位、无死角地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交界水域治理难题,岳池还与重庆合川区、南充嘉陵区等区县建立“信息互通、案件协查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禁捕以来开展联合执法96次,出动执法人员1.4万余人次,收缴违规作业渔具3500余套,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30余件。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巡查800余人次。
岳池县的禁捕范围是岳池县所有天然水域,包含县境内的嘉陵江、渠江、长滩寺河、西溪河、酉溪河、清溪河、三溪河、大石河、新民河、罗渡河、临溪河、顾县河等天然水域及其支流。禁捕时间,自2020年10月1日0时起,禁捕期暂定为10年。
相关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岳池融媒 张梁 王芳 祝圣坤 文/图)
编辑:满新液